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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期刊增刊的认识

时间:2022-01-10 05:20:06

1)增刊是正刊的补充。科技期刊编辑部或杂志社出版增刊,是为了缓解因稿件过多而产生的对正刊的压力,它的内容一般不超出刊物的报道范围,“增刊”是正刊的补充。

2)增刊出版前审批手续严格。增刊在出版前要履行的审批手续很严格。新闻出版署[1988]新出期字第1359号文第15条规定:中央单位办的期刊报国家科委(现科技部)核批,地方办的期刊报省新闻出版局核批,最后都由新闻出版署备案;第19条规定增刊批准后还要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登记,领到合法出版的“增刊许可证”。新出期字第1967号文中规定:正式期刊每年只能出1期增刊,而一次申请只对一次增刊有效,增刊的宗旨、编辑方针、开本和发行范围与正刊一致。对编辑部或杂志社来说,还要在出版日期近半年前将增刊出版原因、目次(有必要时审查全文)报主管单位,错过上报时间就要后延半年。另外还有对于增刊的许多规定,这里不再赘述。如此严格的审批程序,表明增刊应是“正宗”出版物,与正刊同样有效。

3)增刊有严谨的审稿制度及正常编校程序。编辑部或杂志社在做增刊的编辑工作时是按正刊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的,谁也不愿意因一期增刊胡编滥造而砸自己刊物的牌子。所以出增刊,是因为科技的发展使稿件量大增,或是将一次学术会议论文或大的科研项目的中试、验收结果等集中出版,它们有很强的时效性,增刊在它的机动性中解决了部分出版难题,弥补了正刊的欠缺。从增刊的筹备过程来看,有一开始就确定出增刊的,也有审稿后发现好文章太多无法安排只好用增刊来调节,并不是因为是增刊就不审稿。编校工作中,也不是因为是增刊而马虎从事,它的编辑出版都是按正常程序进行的,编校质量也都能保证。

4)增刊也是年检的重点。增刊出版后要上交有关管理部门,年检时还是核验的重点,如果办理核验手续时不交增刊,肯定不会通过。正刊并无这样严格的手续,最起码不必把每一期都报管理部门审查,一般只是抽查。笔者认为,增刊的“名声”不好,也确有个别的编辑部在办增刊时出现了违纪问题,但决不能因此而否定增刊。我们建议期刊管理部门,制定一个增刊所发文章应与正刊同样对待的文件,并让它在全国各地都有效,这就解决了增刊文章长期以来“不算数”的问题。当然,这也要靠科技期刊界全体编辑同仁,在增刊的编辑出版工作中,与办正刊一样投入,一样精心审稿、精心编辑,保证增刊的全面质量,使它真正是正刊的“增刊”。此外,建议取消“每年只能出1期增刊”的限制,让那些稿源确实丰富的编辑部或杂志社能根据需要和可能,自己决定申报增刊的期数。当然,如果历年达到发表水平要求的稿件较多,也可考虑增加刊期,不一定只用出版增刊的办法来解决积压稿件过多和出版周期过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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