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编辑的诚信职业价值观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也是编辑职业价值观。贝特朗认为,媒体从业人员的基本价值观是尊重生命和增进人类团结,即促进公众利益。同样,编辑作为媒体从业人员,其基本职业价值观也是促进公众利益,这与我国出版业必须关注社会效益相符。为了更好地服务社会,增加社会效益,提高公信力,更好地传播科学文化知识,科技期刊编辑必须树立诚信的职业价值观。“编辑”作为一个职业,是由动词“编辑”引申而来,是“编”和“辑”的结合:“编”即对内容进行文字性加工修改,对文章结构进行调整;“辑”即对各种不同的文章类型进行选取、分类和聚类。但在此过程中,编辑必须忠于文章的思想和内容,只能对文字进行修饰性修改,对常识性的错误进行修改,不能对文章的内容、思想或数据等进行“篡改”。在选取文章时,要按照质量至上原则,刊发好文章。在当前存在的引文学术不端行为上,一些编辑人员就忽略了其自身的社会功能,超过了“编”和“辑”的范围,偏离了诚信的职业价值观。
2编辑职业道德原则是诚信守法和公平客观
一方面,编辑应严格按照出版法律法规处理出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自觉担当学术诚信的把关者。“打铁还需自身硬”是编辑在诚信守法上的形象总结。编辑在处理文章时,不能借着职务之便,盗取作者文章中的创新观点和数据用于自己或他人的论文写作;不能利用稿件采用权向作者索取金钱或其他好处;更不能以身试法,利用职务之便贩卖刊号、书号,或将编辑出版权外包,收取外包费用,中饱私囊;在评刊指标转引上,严禁参与转引行为,不能为了进入核心期刊行列而自引;非自然转引行为既违反《出版管理条例》,也违反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编辑要理性地处理职业道德与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不能为了个人利益而放弃审稿原则,录用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稿件;不能屈从于行政命令或人际情谊,降低稿件录用标准。编辑不仅要抵得住金钱的诱惑、人情的难却、上级的压力,更要与学术不端行为作斗争;在对待作者稿件上,要尊重作者的著作权,不能自作主张增减文后参考文献,如果确实有需要增减,宜在退修意见中征得作者同意;要遵循出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能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降低道德底线。总之,编辑要以身作则,遵守《出版管理条例》,诚信从事出版工作。只有自身诚信守法,才能担当学术诚信的把关者;同时,编辑应遵守公平客观原则,为科技期刊营造诚信环境。《孟子离娄上》有言:“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信是自然规律,而追求诚信是编辑的基本职业道德原则。编辑为了做到诚信,就必须有德性。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指出,节制属于道德德性,有道德德性的人,在行为上必然有节制,按客观事实办事。编辑为了树立起诚信,就必须做到公正客观:公正是指对待每一篇稿件都一视同仁,不能因为作者的性别、学历、地区、职称等而加以歧视;客观是指以质量作为文章录用与否的标准。稿件质量虽有主观性,但可以用最大化的客观标准衡量,例如选题是否为当前研究热点、是否新颖,引言部分对文献综述是否详细清楚,对研究背景、目的、意义、方法的介绍是否得当,结论是否完整且充分,参考文献是否著录规范,文章结构是否完整,文章写作是否精练等,利用这些标准多方面、多层次审查,再结合审稿专家的意见,做出录用与否的判断。
3科技期刊编辑诚信行为规范
行为规范是编辑日常出版活动中的行为准则,能对编辑不良行为起制约作用。COPE经过调查研究,制定了编辑行为准则。诚信行为规范在编辑行为规范的范畴内,又有自身关注的重点,因此,本研究吸收和发展COPE的行为准则,提出编辑诚信行为准则。
(1)编辑的一般义务和责任。编辑必须熟悉期刊出版相关政策和规范,依据《出版管理条例》规定,严格按照已制定的流程从事出版工作;为学术诚信把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保证和提高出版产品质量;不断改进出版服务质量,满足读者和作者需求;必须具备一定专业水平和编辑业务水平,确保有能力、有水平处理稿件,而且应本着公正、客观的立场,避免因为偏见而错失优秀的稿件。
(2)编辑的社会责任和个人责任。编辑的责任可分为社会责任和个人责任。我国编辑的社会责任是:服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同发展;肩负起维护和净化学术气氛的责任,为学术质量把关,避免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发现、培养、扶持读者和作者人才等。编辑的个人责任是:加强学习,提高个人素质,提高业务能力和道德水平;提高自制力和抵制力,抵制行政干扰和亲情、友情压力,对非法利益保持自制,抵制学术不端等。
(3)编辑与非相关利益对象的关系处理。非相关利益对象是指编辑日常工作中遇到的、与编辑没有利益冲突的人,包括作者、读者、审稿专家、编委会成员等。非相关利益对象关系的妥善处理体现了编辑在出版工作中的诚信职业道德。编辑要根据已制订的工作流程和行业规范进行处理,特别是要根据对象的权利进行相关的关系处理。以作者为例,作者拥有对稿件处理过程中的知晓权,如稿件状态、退稿原因、审稿意见等,目前一些编辑在处理稿件时,往往忽略了作者的这些权利,如不及时告知作者稿件的处理阶段、退稿原因、专家对稿件的评价意见等。编辑在处理与作者的关系时,要注意维护作者的相关权利,如保护作者的隐私权、知情权、著作权等。
(4)编辑与相关利益对象的关系处理。相关利益对象指主办方、上级、亲戚朋友等,相关利益对象关系的妥善处理更能体现编辑的诚信职业道德。由于作者有职称评审、考核评优、毕业发文等需求,科技期刊成为炙手可热的资源,利益对象通过各种关系和途径,从行政干预、人情、亲情、利益诱惑等方面企图影响编辑在稿件录用上的判断和选择。在对相关利益对象的处理上,编辑要秉承独立、客观的态度,顶住压力,处理好岗位职责与利益冲突问题。如果编辑自身职责与利益有关连,则宜采取回避的方法。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出版过程公平公正,避免学术出版沦为一些人的工具,丧失学术出版的本性、功能和作用。
科技期刊诚信危机的治理必须从制度与伦理两方面展开,从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评价体系,以及社会价值观、编辑职业道德原则及编辑行为准则等方面进行诚信建设。在当今期刊界竞争日趋激烈的时代背景下,唯有提高科技期刊公信力才能提高影响力,才能在同行竞争中取得优势,才能在与国外科技期刊竞争中提高我国科技期刊的话语权。由于转型过程中多种消极因素并存,制度与伦理等各种治理方法无法涵盖所有的诚信危机,因此,科技期刊诚信危机治理方法有待深入研究。与国外成熟的危机治理方法相比,我国科技期刊诚信危机治理研究和实施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