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文中文出版后英文再出版的含义及条件
1.1论文中文出版后英文再出版的含义
关于“论文中文出版后英文再出版”的含义,任胜利在《识破一稿多投的另类意图》一文中已有较为详细论述,它实际上是英文二次出版或英文再次出版(SecondaryPublicationinEnglish),英文再次出版是指使用英文对已经出版的中文论文面向不同的读者群再次出版。在本研究中,如没有明确说明,特指中文期刊为首次出版期刊,英文期刊(泛指外文期刊)为再次出版期刊。
1.2论文中文出版后英文再出版的条件
由ICMJE制定的《生物医学期刊投稿的统一要求》中的关于“重复出版”的内容指出,论文在其他期刊或网上发表后的再次出版行为可能是正当的和有益的,尤其是打算采用不同的语言向更广泛的受众传播重要信息时。但论文再次出版有严格的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1)作者须已征得两种期刊的同意,即首次出版期刊的版权授权和再次出版期刊对授权的认可;(2)应通过一定的出版时间间隔来保证首次出版的优先权,具体时间间隔可协商确定;(3)论文再次出版应面向不同的读者群体,可采用节减版本;(4)再次出版论文应忠实反映原文观点和数据;(5)论文再次出版应在再出版论文显著位置向读者、同行和检索机构说明首次出版的信息,标明该论文已全部或部分在其他地方出版,如标注一个注释“该论文基于首发论文(注明期刊名称,完整引用格式)再次出版”,再出版论文并引用首发论文作为主要参考文献;(6)再出版论文的标题应标注是首次出版论文的再次出版(完整或节减的再版或翻译),值得注意的是,当论文首发在Medline等重要检索机构索引的期刊上时,已检索首次出版论文的检索机构不再检索再次出版论文。在现代数字出版和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时代出版背景下,上述条件应得到严格落实,特别是作者须征得版权授权和认可。是否征得首次出版期刊版权授权和再次出版期刊同意,是区分一稿多投与再次发表的主要依据。如果作者再次发表而又没有征得首次出版期刊版权授权和再次出版期刊对授权认可,则属一稿多投,构成学术不端行为。同时,“首次出版期刊版权授权和再次发表期刊对授权认可”可进一步发展为版权授权或交易,以更好地满足新时代出版需求。
2论文中文出版后英文再出版的传统形式
论文采用不同的语言面向不同的读者群体出版,对学术成果的传播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根据英文再次出版的主导者不同,当前论文的英文再次出版大致可分为3种类型:(1)作者主导型;(2)中文出版机构主导型;(3)英文出版机构主导型。作者主导型和中文出版机构主导型的英文再出版为中文学术论文英文再出版的传统形式,而新近出现的英文出版机构主导型英文再出版为中文学术论文英文再出版的新形式,带有一定误导性,将在第3节中分析。
2.1作者主导型英文再出版
作者主导型论文中文出版后英文再出版中,作者的诉求随着时代的不同而变迁。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由于作者与国外同行学术交流机会难得,作者的诉求主要是获得出国开展学术交流的机会。英文出版主要面向国际读者,能使作者的优秀研究成果无障碍地在国外交流传播,之后相当一部分论文作者受到国外一些学术机构、高等院校邀请讲学合作。当时许多科技期刊采用中英文双语出版,中文期刊出版后读者反响良好,作者可主动向科技期刊推荐英文再次出版,如科技期刊采纳并通过审核,即可实现英文再次出版。随着时代变迁,近年来国内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对论文被SCI、EI收录的倚重,没有被国际权威检索系统SCI、EI等检索的中文期刊论文出版后,作者仍有英文再次出版进而被SCI、EI等检索的需求。但被SCI、EI等检索的期刊,在投稿时一般会要求作者声明论文没有以任何语言版本在其他渠道发表过,大部分期刊一般不会接受已经在别的地方发表过的文章,因此现阶段论文中文出版后英文再出版变得异常困难。如《上海医学》对再次发表问题发表声明,2011年1月1日起不再接受不同语种的再次出版。如作者英文再次发表时没有征得首发期刊版权授权,且没有如实告知再次发表期刊并征得同意,则属一稿多投,构成学术不端。对作者而言,若要其论文中文出版后英文再出版的诉求能够实现,则必须满足再出版的各个条件,特别是须征得首次出版期刊授权和再次出版期刊同意的条件,否则属于一稿多投,构成学术不端,带来的危害远大于得到的诉求。同时特别提醒作者,现阶段由于国内科研评价体系对论文被SCI、EI收录的倚重,一些英文出版机构采用被SCI检索期刊相近的刊名混淆是非,作者花费时间、财力、精力实现英文再出版,但结果并不能如愿,因此作者应对再出版的英文期刊细加甄别。
2.2中文出版机构主导型英文再出版
中文出版机构主导型论文中文出版后英文再出版,其目的与我国科技期刊中英文双语出版相近,主要诉求为丰富其对应英文刊优质稿源,提高期刊影响力。20世纪80年代,出于改革开放对外交流的需要,我国部分重要科技期刊开始实行中英文双语出版。当时国内学术交流以中文为主,但同时部分优秀科研成果又迫切需要对外开展国际交流,以促进我国科技水平整体提升。因此,国内许多重要中文科技期刊开始创办出版主旨相同、刊名相同/相似的英文科技期刊,实行中英文版双语出版,中文版面向国内,英文版面向国外。其中,典型做法是将中文版上发表的部分优秀论文译成英文后再次出版,即论文中文出版后英文再出版。如《化学学报(英文版)》(ActaChimicaSinica:EnglishEdition)[16]1983—1990年创刊初期,主要是将中文出版的《化学学报》中已出版部分优秀论文译成英文再次出版,向国际介绍我国最新化学研究成果和动态。同时,一些中文出版机构还以版权交易输出的形式,将中文期刊出版内容授权外文出版机构实现外文再出版,例如《中医杂志》20世纪80年代起,通过版权输出合作,与比利时的《中医杂志》(JournalofTraditionalChineseMedicine)、荷兰的《东西方医药结合杂志》(EastWestIntegrationMedicine)、英国的《中国医学杂志》(JournalofChineseMedicine)等国际出版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实现中国中医学术论文中文出版后外文再出版,积极拓展中国中医与国际中医学术界的联系与交流。中文出版机构主导型论文中文出版后英文再出版,不仅给新创办的英文科技期刊提供稳定优质稿源,更能够促进我国科技文化对外交流,提高期刊整体影响力。对于中文出版机构,其主导的中文学术论文英文再出版的出版主体仅有其一家(许多中英文刊名相同/相似的中英文期刊多为同一家出版机构主办),英文再出版对期刊的学术传播有促进作用,有利于期刊整体影响力的提升。英文出版机构主导型英文再出版,亦是中文期刊影响力提高的表现。但对于没有对应英文刊的中文期刊,如其论文英文再出版的英文期刊被SCI检索,读者后续对相关内容的引用,可能对中文期刊有一定分流作用,且亦可能导致其相关作者后续潜在稿件外流。
3英文出版机构主导型英文再出版的相关问题探讨
英文出版机构主导型论文中文出版后英文再出版的相关问题可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是对某个领域内的中文期刊所刊内容有切实需求,通过版权授权、交易等形式实现英文再出版,其主要诉求为促进其传播范围的社会经济科技发展;二是英文出版机构通过网络、检索机构等查询到中文论文英文摘要等信息,对其中感兴趣部分论文作者发送邮件,邀请作者将已出版的中文论文翻译成英文再出版,如前言所述,本研究主要对这一方面进行分析。
3.1英文出版机构主导型英文再出版的问题由来
《美国应用数学期刊》(AmericanJournalofAppliedMathematics)为科学出版集团SciencePG旗下一本应用数学类的英文期刊(双月刊),ISSN为2330-0043,E-ISSN为2330-006X。2018年4月起,在《应用数学和力学》的作者相继收到《美国应用数学期刊》发来的相关主题邮件,对作者进行约稿、邀请担任审稿专家、邀请担任期刊编委等。其中关于向作者进行约稿的内容,它们邀请作者提交与主题相关的其他未发表稿件,以及将原稿件翻译为英文并添加最新成果后的稿件。部分作者收到邮件后向《应用数学和力学》咨询是否与我刊有关联。经查询,《美国应用数学期刊》2013年创刊,未被SCI收录,2017年仅18篇,2018年前2期10篇,每篇论文收取出版费用570美元,而与其刊名相近的IMAJournalofAppliedMathematics(ISSN:0272-4960,E-ISSN:1464-3634,JCR影响因子:0.945)被SCI收录。
3.2英文出版机构主导型英文再出版相关问题探讨
对于英文出版机构,其主导英文再出版的诉求可能为刊登其感兴趣的中文稿件、因缺稿源需中文稿源补充、收取出版费用等,只要作者愿意、中文期刊授权,其当然乐享其成。但一些国外期刊由于缺少稿源或想收取出版费等原因,亦不明确说明是否被SCI收录,语焉不详地说将“原稿件翻译为英文并添加最新成果后投稿”,向作者约稿时,建议作者“添加最新成果后投稿”,与1.2节提到的再次出版条件(3)“论文再次出版应面向不同的读者群体,可采用节减版本”相违,亦不提及首发期刊的版权授权,有故意误导作者造成一稿多投的嫌疑。在此过程中,如果作者没有征得首发期刊的版权授权就应约投稿,则涉嫌一稿多投学术不端,给自己的学术生涯留下污点。因此特别提醒相关作者,对英文出版机构主导的论文中文出版后英文再出版应加以重视并予以甄别,必须严格遵守论文再出版的条件,避免构成一稿多投而造成学术不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