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起水泥产品将执行抽查问题严重将关门停产

摘要:2019年1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称,已于2019年11月8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在规定时间内对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组织复查,经复查仍不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规定,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吊销营业执照。

关键词:
  • 责令停业  
  • 市场监督管理  
  • 暂行办法  
  • 吊销营业执照  
  • 水泥产品  
  • 局务会议  
  • 不合格产品  
  • 销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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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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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砖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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