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公共性”治理:实践样态、生成逻辑及其应对——基于布迪厄社会实践理论对“富人治村”实践的分析

摘要:后税费时代兴起的'富人治村',是以'以私济公''利益俘获'和'以公济私'三种主要实践运作模式为特征的'去公共性'治理。它在创造短期治理绩效的同时,亦产生基层民主萎缩、基层治理'内卷化'和'去政治性'等一系列负效应。文章以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来剖析'去公共性'治理生成的内在逻辑:富人村干部凭借其丰厚的资本在村庄治理场域内所占据的主导地位,将经商习得的市场人惯习移植至村庄治理场域内,在公共事务治理中,其场域主导权与市场人惯习不断互动,进而产生'去公共性'治理的后果。要避免'富人治村'的负面后果,需从村民个体、村庄组织、基层政府和国家制度四个层面来重建契合'新乡绅'治理的现代性场域。

关键词:
  • 富人治村  
  • 生成逻辑  
  • 场域重建  
  • 公共性治理  
作者:
莫艳清
单位: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 浙江杭州310007;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200237
刊名:
浙江树人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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